在婚姻关系中发生肢体冲突便被视为
家庭暴力事件。
受害方(即女性)应当首先关注自身的安全并尽力避免遭受更深重的伤害。
在受到身体伤害后,必须立即采取医疗措施,保留好所有的诊断报告、病例以及其他相关
证据。
她们还可以寻求地方性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的援助,这些部门会为其提供调解协助与庇护服务。
另外,受害方仍有权选择拨打
报警电话,而警方的出警记录也将成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如果家庭暴力情况已经严重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受害方甚至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以禁止施暴方接近自己或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在决定
离婚的过程中,这些证据都将对受害方在
财产分配、
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争取更为有利的结果起到关键作用。
总而言之,受害方应该鼓起勇气,运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