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侵权责任问题上,其构成因素主要涵盖四个关键要素:首先,
医疗机构或者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确确实实存在对患者进行诊治、处置等医疗行为;其次,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要有过错,这种过错既可能是故意为之,也可能是疏忽大意,但故意情况相对较少,而更多的则是过失,具体表现形式往往是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规定;第三,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必须给患者带来实际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人身方面的,如身体受到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方面的,如治疗费用的大幅增加,甚至还可能涉及到精神层面的损害;最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直接引发的。
只有当以上四个要素都得到满足时,医疗机构才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