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是否可以被撤销,须依照特定的情境进行判断。
以下几种类型的情形,均可能构成撤销该合同的理由:首先,如出现
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凭借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其次,当双方存在明显的勾结行为,共同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公众群体利益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时;再次,一方向另一方展示出其以法律许可的方式来掩饰其背离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真实意图时;再者,如果交易活动损害了广大社会
公共利益;最后,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则时。
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严重思维失误、明显的公平缺失,或者一方利用他人困境,诱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境况下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受到损失的一方同样拥有向
司法机关或
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此项合同的权利。
然而值得着重指出的是,此类
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具有撤销权的一方来说,自他们知晓或者理应察觉到撤销原因之日开始,需在一年之内及时行使撤销权,否则其撤销权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