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当事人进行第二次提起
离婚诉讼时,法院作出判决
离婚的概率相对较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离婚判决。
法院决定是否
准予离婚的根本原则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假若
分居现象的产生源于感情不和谐,并且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加以证实,例如详细阐述分居的时间跨度、分居期间双方的交往沟通情况等等,这些都将成为判断
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重要参考因素。
然而,假如被诉方能够提出实质性证据来展示双方依然具备和解的可能性,或者出现了其他不宜准予离婚的特殊情形,例如原告患有过错行为等等,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总而言之,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结果是否为离婚,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最终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行使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