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
二审裁判不服,可向上级法院进行
申诉,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关注如下关键注意事项。
首先,申诉权为申诉人固有的民事权益,然而并非所有的申诉均能引起再审
诉讼程序的启动。
其次,申诉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
例如,原判决或裁定对于重大事实的认定未经过充分的质证环节;审判组织的组建存在
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
审判人员并未予以回避;又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剥夺了申诉人的辩论权利等等。
在申诉过程中,申诉人必须准备充足的
证据材料以及详尽的申诉状,以明晰地陈述其认为原判决存在
误判的理由与依据。
另外,申诉亦须遵守时间界限,通常在判决及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
但是,若出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的结论,或者原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重要事实系
伪造等特殊情况,则自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可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