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置债权以规避
债务的行为属于严重的
违法行径。
首先,受损害的
债权人有权通过
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即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撤销权诉讼。
依照现行法理而言,若
债务人明知故犯地将财产以极低价格出让给他人,这种行为足以构成债权人权益受损的事实,而善意的买受人(即
受让人)仍需对此情况知情时,受阻挠的债权人便可请求
司法机关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决定。
在此过程中,原告(即债权人)需承担由自己提出主张的
举证责任,证明被告(即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具有恶意且已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性损害后果。
一旦获得法庭确认并判令予以撤销后,上述转让行为将归于无效。
此外,受损害的债权人亦可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采取相关手段确保债务人无法再进行任何财产的不当转移,进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债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