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轻伤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所需经历的流程和时间,一般的情况下,政府检方应有义务于一个月之内做出最后的决断。
然而,对于那些比较重大且复杂的案情,由于其中涉及到多个因素的考虑,最长达限于延长十五天的时限。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检方将对整个案件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审查,这其中包括了对所有
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核,以确
保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充足程度,同时也包括对
犯罪嫌疑者是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
违法行为,以及
违法情节轻重予以深度的剖析与判断。
假如经过审查之后,发现所搜集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存在其他疑点尚未解决,政府检方有权利将其案件重新发还给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并且这种
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只能进行两次,每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之久。
如果政府检方认为,经过全面的审查和仔细的斟酌,确认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彻底查明,证据切实可靠,而且他们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些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政府检方将会作出正式的
起诉决定,并向法院提出
公诉。
反之,如果政府检方认为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依照现行的
刑法规定,并不需要对其判处严厉的
刑罚甚至达到免予
处罚的地步,此时政府检方就有权力作出不予起诉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