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之下,检察机关往往需要采用多种手段收集各类
证据。
首要任务便是搜集
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测报告、图片影像及其他实
物证据等,从而为明确事故过程与现场状况提供可靠依据。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努力获取各类
证人证词,包含事故目睹者以及涉事乘车人员等人的详细陈述。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需审查关联车辆之技术状况鉴定报告,以此评估车辆是否由于故障等因素导致事故产生。
同时,他们也会调阅
当事人的通信记录和行车记录仪等信息载体,以便更为全面地掌握事发现场前后相关情况。
另外,检察机关还会对当事人的血液酒精浓度、是否存在
疲劳驾驶或者
违法驾驶行为等进行必要的测定与鉴定工作。
最终,根据对各类证据的综合分析,判断当事人的驾驶操作在何种程度上符合道路
交通规则以及安全驾驶标准,进而构建起一套全面且严密的证据链条,用以支持事件性质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