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倘若您具备确实的
证据能够证实您丈夫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赠送给了第三人,那么依照相关规定,您享有追索该赠与财产的权力。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
夫妻共有财产在未得到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下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任何未经协商的处分行为均属无效。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您需要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消费凭证等等,以便于证明财产已经发生了转移。
与此同时,您还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比如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请务必注意,在主张追回的财产范围上,应该仅限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