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工伤医疗费用时,通常情况下,只要所发生的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三大目录”规定,便会从工伤保险基金内进行相应的赔付。
然而,如出现因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无法获得报销的情况,那么该笔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对于在“三大目录”范畴之外且用人单位对此并无过失的费用,通常需要由
工伤职工个人承担。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承担这些费用,那自然也是可以的。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剖析无法报销费用的成因以及责任归属,从而明确究竟应该由何方支付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