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医院作为
债权人,若对您提出偿付欠款的
诉讼请求,法院将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传票的送达:
首先是直接送达,即由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将传票交至您手中,由您本人签字确认;
其次是留置送达,若您拒绝接收传票,工作人员会将其放置于您的居所,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以示送达;再者是委托送达,即委托其他法院或相关机构代为送达;此外还有邮寄送达,即通过邮政挂号信等途径将传票寄送到您处;
最后是公告送达,若以上所有方式均无法实现送达,法院则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等场所发布公告,经过一定时间期限后即可视为送达。
在收到传票之后,您应当积极参与
诉讼程序,准备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及辩护意见,以确保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