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商标侵权的维权案件,其法定时限设定为连续三年内有效,且该期限应是从
商标注册人或其他权益人知晓或是应该知晓所遭受的
侵权行为及其具体
侵权者开始进行计算的。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未
提出诉讼要求,那么被告方有权以
诉讼时效作为规避风险的理由来予以抵抗。
一旦被告方提出此种抗辩,经过法院的认真审议和核验后,如确认其的确已经
超过诉讼时效而未及时提
起诉讼要求,那么原告的
胜诉权将会失去。
然而,当中断诉讼时效或者暂停诉讼时效的情况出现时,原有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设或者延续。
举例来说,当权利方向责任方提出履行义务的明确请求,或者是责任方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等类似场景时,都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