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
提出离婚之诉的办理程序大致如下:首先,精心拟定
起诉状及相关
证据材料,包括用以证明夫妻情感关系已名存实亡之证据,
递交给具有审理权限的法院以提
起诉讼。
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将依法安排并送达
传票至被告手中以及发出开庭通知。
随后在法庭之上,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进行举证和质证,同时就彼此的观点展开辩论。
关于本次
离婚官司所需缴纳之费用方面,
案件受理费用需先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相应份额。
倘若涉及
财产分割问题,财产总额未超过二十万元者无需额外再缴任何款项,若超过该数额,则超出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缴纳。
另外,如需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还需支付相应的律师
代理费用,具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律师进行商议。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法院裁决
离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于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这一问题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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