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权力对被认定为
违章建筑物的房屋实施拆除,然而这必须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首要步骤是明确地判断涉案房屋是否确实符合
违法建设的性质。
为此,认定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需要充足且确凿的
证据与明确而具体的法律
法规作为支撑。
其次,在执行拆除之前,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例如向
当事人呈现相关事实、说明理由以及提供依据,赋予当事人表达自己意见和提出
申诉的机会,同时依法发出限期拆除的决定等。
若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未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也未提起
行政诉讼,而且并未自行拆除,那么县级人民政府方可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然而,倘若县级人民政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除,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