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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规定程序违法判决无效八种情形

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明确规定的因程序违法而导致判决归于无效的八大类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是审判组织的组成存在不合法的情况;
其次是违反了关于公开审判的相关规定;第三是违反了回避制度;第四是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益,存在有可能对公正审判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再者就是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在此过程中出现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枉法裁判等不当行为;此外,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也是其中之一;
最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引发管辖权纠纷也属于需要特别关注的范畴。
以上所有情形的设置都旨在维护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与合法性,同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新修订: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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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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