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情况下应当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然而在此过程中若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则可以考虑让该
未成年人与父亲共同生活:
首先是当母亲患上了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身体状况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其次是当母亲具有
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责任,并且父亲提出主张要求子女与其一同生活;
最后是由于各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让未成年子女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倘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约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亲抚养,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这种安排将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以确保最终确定的
抚养权分配方案最为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