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凭转账记录,往往并不能直接地诠释
借贷合同是否无效这一复杂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的确,转账记录具有非常关键的价值,它可以证明资金的实际流动情况,然而却无法单独依据这份记录就对整个借贷合同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若想证明某项借贷合同属
无效合同,那么情况会更为复杂,一般来说,我们需要举出具备法定效力的无效因素,例如,
合同签订方之一使用了
欺诈、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达成协议,从而侵犯了国家的资
产权益;又或是通过勾结他人的方式,诱使国家受到损失,或者集体或者第三方的财产受损;还可能是假借合法形式,掩盖其真实目的,也就是所谓的“挂羊头卖狗肉”;然而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损害到了社会的
公共利益;最后,还有那些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等。
换句话说,只有当能够提供充分且必要的
证据,譬如书面文件、实体物品以及
证人、
证言等相关证据,来揭露和证实存在着上述此类导致
合同无效的原因时,才便于我们对借贷合同的有效性进行明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