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伤职工而言,进行
伤残鉴定的流程通常如下所示:首先,当受伤情况已经达到相对稳定阶段并且出现了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的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接下来,需要向其提供包括
工伤认定决定书、
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在内的相关资料;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后,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依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最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将此结论送达至申请鉴定的单位及个人。
一般来说,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就应完成鉴定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最多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