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债务纠纷应当以被告
户籍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人
民法院作为唯一的诉诸对象进行
诉讼解决之。
对于被告住所地的解释相对容易理解,即是指被告在中国内地的注册登记身份所在地。
然而,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点与其注册登记的住所地并不相符,则应由其实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享有
管辖权,而实际居住地则是指该公民
自离开其注册登记的住所地之日起直至被提
起诉讼之时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
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若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规定,便应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
倘若合同并未对履行地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当争议标的涉及到支付货币的情况下,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即视为合同履行地;若是涉及到交付不动产的情形,则不动产所在地将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标的,则应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准,视为合同履行地。
总的来说,您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选择最适合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