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规定,利用基本农田建成养殖场的行为并不符合
法规范畴。
基本农田乃国家严格规划与保护之土地资源,其经法定程序被设定明确用途,主要服务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之使命,专门从事粮食作物的生产活动。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将基本农田改变为非农建设用地。
养殖场的兴建尽管归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之列,然而与之相悖之处在于其不得侵犯基本农田的完整性。
若您计划建立养殖场,理应首选一般的农用土地作为场地,并遵循法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得必要的审批和许可。
倘若未获批准情况下擅自侵占基本农田修建养殖场所,
责任人则有可能承担拆除建筑、缴纳罚款等严厉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潜在风险,建议您在选址之前,先行咨询本地区土地管理机关,以便掌握更加详细且权威的信息,从而
保证整个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