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仲裁裁决的问题,具体来说分为两大类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若属于劳动仲裁领域,则当
劳动者针对仲裁裁定持有不同意见时,他们有权在接收到仲裁裁决书面文件的十五日内在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该期限仍没有提出上诉,那么
裁定书便将正式生效。
关于用人单位方面,若他们对裁决结果存有异议,虽然无法通过直接
诉讼来解决,但是他们依然有机会在接受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另一方面,针对一般的经济
仲裁案件,其裁判定下来之后,如果双方
当事人在此基础上再次提出仲裁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
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都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
证据表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那么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