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一般来说,令男方
净身出户是相当不易实现的事情,唯有符合特定的条件才能做此决定。
首先,若男性主动提出放弃所有的
财产权益,自然就可以实现所谓的“净身出户”。
其次,当男方出现严重的过失行为,例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对家人施加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等等,在进行
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有可能会考虑适当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然而,一般情况下也难以达到完全丧失所有财产的地步。
再者,如果夫妇之间已经订立了合法有效的
婚内财产协议,并且在该协议中明确规定,某一方在特定条件下必须放弃其所有的财产权,这时在
离婚实际操作过程中,便有可能遵循协议上所载内容来进行
财产分配。
然而无论如何,想要达到使男方完全失去所有财产这一目的,是极其艰难并广泛依赖各种复杂要素及充分
证据来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