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实际办理,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可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原因和时间,这是关键证据。若公司拒绝,员工要正常出勤并保留出勤记录,以防公司以旷工处理。
若公司一直不解除,员工不想继续工作,可主动发函要求公司按之前说法办理解除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不处理,员工可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权。
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若公司拒绝出具书面通知,员工要严格正常出勤并留存好出勤记录,如打卡记录、工作成果等。
2.员工主动发函时,要明确表达诉求,以邮政快递等可查询的方式送达。
3.若公司仍不处理,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