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
诉讼程序之中,
传票的送达时限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通常而言,倘若法院正式受理了您的
离婚纠纷案子之后,将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被告寄送相关的
起诉状副本。
随后,被告有权利自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提交
答辩状。
接着,法院在接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会向原告发出答辩状副本。
在此基础上,法院或将会进行后续的工作安排,以便于能够尽快地完成传票的送达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大约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便可以收到传票。
但是,如果在送达过程中遇到了诸如被告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那么就需要通过公告方式来送达传票,此时所需的时间将会延长至六十天。
因此总的来说,在正常的情况下,大约一至两个月的时间里是有望收到传票的;但最终的时间还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排程以及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