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倘若合同已经事先约定了
仲裁程序,那么
当事人便不得直接将争议提交到法院进行
诉讼。
因为
仲裁协议具备着排除法院
管辖权的
法律效力。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仲裁协议本身被判定为无效,则可能会出现例外。
具体的例子包括: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越了相关法律所划定的仲裁范畴;或在仲裁机构方面的约定不够明确而导致无法通过协商达成
补充协议等等。
此外,若对于已作出的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要求,当事方仍可申请法院撤销该项仲裁裁决或是请求法院拒绝执行该项仲裁裁决。
然而,总的来说,当存在明确有效的仲裁协议之时,当事人应当优先选择通过仲裁途径来解决其之间的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