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婚姻登记机构从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那日起到第30个自然日后为止,在此期间,若任何一方并不希望解除这份婚姻关系,均可据此在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这30天并非强制要求
当事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期限,而是作为给夫妻双方一次缓冲和考虑的机会,以便认真思量他们对是否决定
离婚的真实想法。
若届满30天之后,双方仍然坚定地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则必须于接下来的30天内向婚姻登记机构亲自申领
离婚证;反之,若未能及时申领,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体而言,设立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因一时冲动而产生的离婚行为,从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