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公司面临解散之时,对于员工的
经济赔偿通常以员工在公司离职前的约12个月内之平均月薪作为依据进行计算。
此处所言的“平均月薪”包括了员工的基本薪酬、津贴福利、额外补贴款项、
绩效奖金以及
加班费等所有形式的货币收入。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即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金额。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则将视为已服务一整年;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立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的三倍,此时应向其支付的
经济补偿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且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