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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之间既存在紧密关联,同时也具备明显的不同之处。
从本质上看,它们都牵涉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过失行为,从而给病患带来了实质性的损伤。
然而,从表现形式来看,它们却有着各自的特点:医疗事故具备明确的法律构成要素及其相应的等级分类,因此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认证。
相较之下,医疗损害的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只要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因过失导致患者受到伤害,便有可能构成医疗损害。
在法律责任层面,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及惩罚措施相对而言更为严谨且明确。
而对于医疗损害,其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对患者所遭受损害后果的赔偿以及救助。
举证责任方面,医疗事故往往由医疗机构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而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分配则相对较为复杂,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新修订: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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