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鉴定为
轻伤二级的
刑事案件中,虽鉴定结果已然明确,然
当事人仍可寻求和解之途径得以妥善解决此事。
在
刑事司法实践中,和解乃是一种常见且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
在轻伤二级的案件中,倘若加害方真诚悔过,以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合理方式取得
受害人谅解并自愿与其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减免其
刑事责任或判处较轻
刑罚的建议。
同样地,人民检察院亦有权利向人
民法院提交类似建议,而在定罪情节较为轻微的前提下,甚至无需判处刑罚,人民法院即可作出不
起诉的决策。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和解并非意味着加害方必然能够免于
刑事处罚,仅能在
量刑方面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