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并不具备被告的确切身份资料的特殊情况之下,提
起诉讼确实有其难度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此事将难如登天。
首先,原告务须全力以赴地搜罗与被告相关的各类线索,包括被告的姓名、可能的居住地址、联络方式以及职工作单位等等。
若是牵涉到合同冲突或者其他形式的经济往来,那么在签订这份合同时,双方
当事人或许已经存在过相互交换过的身份资料。
倘若自力更生地收集所得讯息仍然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标准,那么原告可以试探性地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颁发调查令,以便借助国家公权机关的力量来获取更多的信息。
然而,法院往往会对原告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原告提供充足的基石
证据及线索来证明起诉诉求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再者,假如争议是由网络平台引发的,原告也可以考虑向该平台提出申请,要求其披露被告的注册信息。
总而言之,在缺乏被告完整身份资料的情况下提起
诉讼,无疑会给原告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因此他们需要全力搜集线索,并寻求合法途径来获取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