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之中,贵司所驾驶之
机动车辆的交通强制保险往往将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行业惯例,交通强制保险设有无过失
赔偿的相关规定,即当对方负全部责任之时,贵司在无过失责任范围内仍需对其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然而,对于贵司所驾驶之机动车辆的商业保险,例如
车损险、
第三者责任险等,一般而言并不会对本次事故所引发的损失进行理赔。
这主要是由于事故系由对方全责所致,故而赔偿责任应当由对方及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然而,若贵司所驾车辆上的乘客或驾驶员因此次事故受到伤害,那么贵司所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许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伤员提供适当的赔偿。
总的来说,关于具体的理赔事宜,还需要参照贵司所投保的保险
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