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
赔偿问题时,常常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
主要责任方与次要责任方各自应承担的
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赔偿的基本原则如下:首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对
受害人进行赔偿。
若超过了该限额,则需由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其中,若某一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那么他将承担总
赔偿责任的约70%;而另一方作为次要责任方,则通常仅需承担总赔偿责任的约30%。
在具体的赔偿项目上,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等等。
此外,对于给
当事人造成严
重伤害并构成
伤残等级的情形,还须支付
残疾赔偿金;而当伤者不幸离世,则需要向
家属赔偿
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至于实际由哪一方来支付这些赔偿款项呢?这主要取决于两辆事故车是否都购买了商业保险,以及两名当事人各自的财务状况如何。
如存在保险,则应优先由保险公司依照
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理赔;若超出了保险范围或者未曾购买保险,则由负有责任的一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