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类似状况时,员工应当优先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收集能够有效证明
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各类
证据,例如
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以及与工作相关的电子邮件通信等等。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雇主未能与
劳动者签订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向每位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于法定标准的工资,而这也构成了
违法行为。对于老板未经充分解释或者无理擅自
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如果没有任何合法原因支持的话,无疑是对劳动关系的严重侵犯。因此,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所
拖欠的
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需承担的
赔偿责任等。同时,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妥善保存与解除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证据,比如谈话录音等,以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