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伤势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通常情况下要求受申请人于接获鉴定意见后规定期限内提出。就
刑事领域而言,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
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持有疑议,有权在签署鉴定意见之次日起算三个自然日之内提交
重新鉴定的申请。值得关注的是,重新鉴定申请能否获得批准,需由负责案件调查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判定。当负责案件调查的主管部门认定原鉴定意见存在诸如程序违规、鉴定人员难以胜任其职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方能许可重新鉴定。针对重新鉴定事宜,一般会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合法鉴定机构进行裁判。总结来说,申请重新鉴别的
当事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出,同时必须准备充足且逻辑清晰的理由及相关
证据资料予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