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当
劳动者主动提出与雇主进行协商并达成
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是无法获得
经济补偿金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中,例如当雇主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薪资、以及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劳动者有权依据这些事实提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有义务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
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应根据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为准绳,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即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但是不足一整年的,则将工作年限视为一年来计算;而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则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它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
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