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合同争议解决的
仲裁流程大致涵盖了申请、受理、组庭、开庭以及裁决等几个关键阶段。
首先,
申诉方需将详细完备的
仲裁申请书连同其所掌握的相关
证据材料一并
递交至
仲裁委员会予以审理。
在接到申诉人提出的请求之后,
仲裁委有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正式受理该事例的决定,此举旨在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
纠纷。
一旦仲裁委决定受理该事例,便会立即组建仲裁庭,并通过
书面形式告知各方
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日期与时间。
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就各自立场进行充分的陈述、质证以及辩论。
至于完成整个仲裁工作所需的时间,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普通程序下的仲裁庭自成立之日起应在四个月之内作出最终裁决;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的事例,仲裁庭也必须在两个月内给出裁定结果。
然而,若事例情况较为复杂,确实需要
延期审理,那么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审理期限。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时间安排,具体的审理周期还可能受到事例复杂程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影响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