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往往需承担向受害者
赔偿误工费用的责任。
误工费,即受害者由于受到
人身损害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工作,从而实际减少的经济收入。
对于误工费的
赔偿金额,主要依据受害者的收入水平以及误工时长来加以衡量。
若
受害人为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职业人士,应按其所丧失的实际收入额进行计算;若无明确收入来源的人员,则需依据其近三年内平均收入水平予以确认;如受害者未能提供书面
证据以证实自己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与
诉讼所在地区相近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内普通员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依据。
误工期长短,依据受害患者接受诊治的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数据为准。
倘若因受到
人身伤害导致日常工作能力持续下降,则误工期可以计算至受害者被鉴定为残疾之日的前一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