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员工所给予的
赔偿金中涉及到的
工资计算起始日期,我们通常会从该名员工正式加入我司的那一天开始进行结算。
另外,对于
经济赔偿部分,是按照您在我司工作的具体年份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会向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您在我司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还未达到一年的期限,那么我们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如果您在我司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我们将会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您在与我司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这个平均工资不仅包括您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还包括您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的收入。
请您注意,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我司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我们向您
支付经济补偿时的标准将是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础,并且我们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会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