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福州市,没有获得预售证书即开展房产销售属于
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
法规,凡涉及到
商品房预售业务,都应获取相应的预售许可证书才能展开销售。
反之若未能取得预售资格擅自实现商品房销售,这无疑将触犯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此类行为不仅对广大
消费者的合理权益构成侵害,更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秩序。
对于开发企业,他们所要承受的
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勒令其立即终止所有的预售活动、查封和没收所有
非法所得,并且另外处以罚款。
如若
购房者选择购买那些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他们签署的预售合约经常被认定为无效,这将导致他们无法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购房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严格审查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正式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