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即便尚未产生严重后果,亦有可能触及
犯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污染罪的成立并不仅以带来重大损害作为唯一的衡量尺度。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从事了符合
刑法明确规定的
污染环境行为,例如违反国家相关
法规排放、倾倒或处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类犯罪。
若未产生严重后果,在
量刑方面将会得到相应减轻。
然而,对于具体的
定罪量刑,还需要结合
犯罪嫌疑人人为主观动机、污染行为的方法与持续时长、污染物的类型与数量等多重因由予以综合考量。
总的来说,无论是否引发严重后果,我们都不能对这类环保
违法行为的潜在法律风险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