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当用人单位未经正当理由而无理解雇员工之时,应对员工薪资款项及时予以结算。
这其中,无理辞退实际上构成了对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
违法行为,除了应正常支付
劳动者当月薪酬之外,还需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关于薪资的结算方式,应依据双方事先约定的
工资支付周期来执行;若未有明确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应在解雇员工当日即刻支付完毕。
另外,劳动者亦须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各项证明文件,例如
劳动合同、岗位证明、辞退通知书等等,以便在需要时通过劳动
仲裁及
诉讼程序等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无缘无故地解雇员工时,依法及时
清算并支付工资乃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