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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多久失去法律效力了

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借贷纠纷理应遵循诉讼时效原则。
通常情况下,普通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借款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则自该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超出此期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对方有可能会以已逾过长时间的诉讼时效作为辩护理由。
然而,若是借款协议并未约定确切的还款日期,那出借方将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出借方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且给予其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并未因此被法律取消或消灭,借款人如果自行选择履行偿还款项的义务,那么出借方便不得以诉讼时效已经过去为由而要求其全额返还欠款。
此外,诉讼时效还有可能出现的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例如,当出借方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诉求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之时,即可引起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最新修订: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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