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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医疗补助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劳动者医疗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医疗补助费用。
针对劳动者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无法胜任原有岗位工作,甚至亦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另作调派之工作的情况下,若此种情形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畴,除按照法定程序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出资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数额的医疗补助费。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及绝症的劳动者,其所获医疗补助费的增额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助费总额的50%,而患有绝症者则更应提高至医疗补助费的100%。
至于经济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内部服务年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标准进行支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最新修订: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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