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
诉讼与和解事宜,并非严格要求所有相关方均需亲自出席会议。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授权
代理律师亦有权代表
当事人参加相关事务。
撤销诉讼,即原告在事例正式
立案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向法院提交撤回
起诉的申请。
若原被告双方已经就和解方案达成共识,则可通过书面协议予以明确,无需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然而,如有条件允许,双方能够亲自面对面交流并确认和解内容,将有助于确保和解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
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
撤诉申请应由原告主动提出,并且必须经过法院的认真审查批准。
法院将会对撤诉行为是否出自原告真实意愿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