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纠纷中关于
债权债务部分的开庭日期通常没有确定的限定。
根据普遍经验,从
当事人提交
立案申请至开庭审判一般会经历1至3个月不等的周期,然而这一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法院所接手处理的事例数量、
传票送达的难度等等。
假设送达过程顺利,被告能够及时回应答辩,那么开庭日期便有望尽快敲定;反之,若送达出现困难,或者被告对法院的
管辖权提出异议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开庭日期的延误。
此外,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事例,一般要求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判决;而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事例,其审判时间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到六个月结束。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需得到本院院长的书面批准,且最长可延长六个月。
如仍需延长,应上报上级人
民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