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中,业主提前解约往往构成
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及
赔偿义务。
在决定
赔偿金额时,通常是基于双方签订的租赁契约中所确立的约定。
倘若
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了惩罚性
违约金的内容,应严格遵循约定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租赁合同对此尚未作出明确界定,根据中国大陆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违约损失的赔偿额度,应当大致等同于由于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其中可以包含在履行完毕本租约后可能实现的利益。
但是,这部分损失也不应超出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合理预见并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将会带来的潜在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赔偿方式主要包括退还未能使用的租金余额、押金的全额返还,以及赔偿因提前解约产生的搬迁费用、寻找新住处所需的经费等等。
具体到每个个案,其赔偿总额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加以确定,由法院或者
仲裁机关采纳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