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盗窃罪犯的审理过程中,积极地退还
赃物或
赔偿损失常常被视为相对于其他
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
犯罪嫌犯能够主动地退还
赃款或者
赔偿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在综合考量其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后,可以酌情减少
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然而,具体的
减刑幅度将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例如,盗窃的金额大小、犯罪的手段、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实性和认罪悔过的态度,甚至包括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情节都可能成为法院裁量的参考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积极
退款仅仅是影响
量刑的众多因素之一,并不能
保证必定获得大幅度的减刑。
最后的量刑结果,是由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