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我国法律所设定之一种特殊的
刑事强制手段,其所表达的含义并非表示事例已经结案或得到
撤销起诉,而是在等待进一步的司法处置。
在实践中,取保候审与
撤诉并无必然联系,不得将两者混为一谈。
所谓撤诉则往往指检察机关基于事实原因做出不
起诉的最终决定,抑或是
自诉人自愿选择撤回
诉讼请求。
然而,即使在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之后,若相关事例的
证据仅能证明案情轻微且无法构成起诉要件,检察机关亦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可以视为一种形式上的撤诉。
但是,如果证据确凿充分,那么该事例仍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因此,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发生撤诉,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证据的充足程度,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