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无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
购房者无法申请办理贷款手续购
买房产。
针对此类情况,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行动:首先,购房者可先行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磋商,敦促其尽快获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取消交易合约,将已经支付的款项全额退回给购房者。
如果这样的沟通协商得不到理想的结果,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请求该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对开发企业的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惩处。
除此之外,购房者也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
合同无效,因为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署的
购房合同,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
诉讼过程中,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企业归还购房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起因自身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赔偿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必须妥善保存所有与购房事宜有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等,以便在必要时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撑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