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中所规定的
违约金并未明确其具体数值时,我们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种基本的处理原则。
首先,我们应查看是否有机会通过签订
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确立违约金的数额。
若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就此达成共识的话,则须参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惯例执行。
假如以上途径都宣告无效,那么我们便需依据
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面所带来的实际损害进行衡量与核算。
此处的“损失”不仅包含了合同顺利执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经济收益,并且也不能超越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想到或者应该预料到的因此种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
经济损失。
在司法实践领域中,法院往往会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各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计能够得到的经济利益等诸多要素,对违约金的数额作出公平且合理的裁定。
与此同时,主张遭受损失的一方必须承担起提供相应
证据的法定义务,以证明自己确实受到的损失以及这种损失的具体数值大小。